德和

斯世清濁異品.全賴吾輩激揚

星期日, 五月 07, 2006

反省

當我舉起相機按下快門的瞬間,沒有想到,此刻,有比拍攝更重要事情。當可敬的殘疾人堅強的移動自己,只為能夠學習聖賢文化的時候,我應該去幫助他/她;當山火將山頭的救火隊員包圍的時候,用樹枝盡量開闢一條生命之路,要比去抓拍那些堅毅不屈的面孔並同時滿腦子都是想着"是否長時曝光/要是有三角架就好了/光圈該多少呢?"一類的東西要更有意義,更有人性。

眼睛通過取景器,看到的是有生命的人、有生命的物。而不是被拍攝的"東西"。可是當我實際進行的時候,卻沒有把人當作一個真正的人。沒有敬意,沒有尊重,沒有切身的體驗,出來的片子一定沒有魂。

尊重講課的老師,尊重聽課的學生。真的,我不忍心開啓閃光燈,打擾他們。就像我不忍心將開着閃光燈的照相機對準我房屋陰影下安詳睡午覺的奶奶一樣。